为加强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beat365中文官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商学院所有教学、科研及实训类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机房、专业实验室、专业语音室等用于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场所。
二、管理原则
实验室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组织架构
学院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 组长:王慧(院长)
· 副组长:徐青(书记)、付芳(副院长)、李居英(副院长)
· 成员:黄小艳、程嘉明、王祥、易文玥、卢丽媛、周宇翔
琚慧婷、朱锦萍、王丹、徐思思、闵志龙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责任体系
(一)院长(王慧)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党总支书记(徐青)负责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德育工作、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实验室设备安全及师生行为规范。
(三)副院长(付芳)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隐患排查与应急演练。
(四)副院长(李居英)负责教学活动及考试期间的安全管理,指导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五)安全主任(卢丽媛、周宇翔、琚慧婷、王丹、朱锦萍):负责日常巡查、整改台账、每月一次全面巡查、安全培训及应急物资管理,建立隐患销号制度。
(六)实验室负责人(黄小艳、程嘉明、王祥、易文玥):负责所属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组织教师绩效评估与安全改进。
(七)实验室安全员(徐思思、闵志龙):负责每日一线安全巡查与风险防控,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八)任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纪律、设备使用安全及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九)学生: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实验室秩序与安全。
五、奖惩机制
(一)考核内容:包括劳动纪律、工作成绩、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设备保养等。
(二)考核办法(月度绩效)
1. 上课纪律(起评分15分,可负分)
· 迟到、早退:扣1分/次;月内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
· 串岗(聊天或从事无关工作10分钟至1小时):扣1分/次;2次及以上者扣2分/次并予以经济处罚。
· 旷课:扣5分/次。
· 学生打架斗殴:主要责任人当月绩效总分为0分,次要责任人扣50分,并按学校制度另行处理。
· 其他违规行为:扣2分/次。
· 违反学校制度或教师守则:扣5分/次。
2. 工作成绩(总分40分)
月工作成绩绩效得分=完成工时÷出勤工时×40,上限45分。
3. 工作质量(起评分15分,可负分)
· 因教师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依学校文件罚款并扣分。
· 违反操作规程:扣3分/次,情节严重扣5~10分/次。
· 积极发现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加1~2分。
· 参加活动获奖:加1~2分(一等奖加2分,二、三等奖加1.5分,参与奖加1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每月考核平均分为年终考评结果。
(四)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诉。
六、事故处理
(一)发生安全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同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及学院安全领导小组。
(二)事故发生后,由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形成书面报告。
(三)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的,从重追究责任。
(四)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事故处理结果应通报全院,并纳入年终考评。
七、安全文化
(一)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师生安全意识。
(二)定期开展应急疏散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鼓励师生参与实验室安全管理,设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
(四)实验室入口及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操作规程、应急电话(火警119,急救120)。
(五)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实验室日常管理,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