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概况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复合型、高素质艺术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音乐学院专业办学优势,根据《beat365中文官网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应科院教字〔2021〕36号)、《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26年102号)》文件要求,音乐学院2026年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开设音乐学辅修专业与音乐学辅修学士学位两类修读项目,现面向全校开展招生工作。
(一)项目区分
1.音乐学辅修专业(仅发辅修专业证书)
需修满44学分,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主修顺利毕业可申领学校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学位。
2.音乐学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艺术学辅修学士学位)
学制2.5年,需修满52学分,含课程教学与毕业设计(论文)实践环节;学生取得主修毕业证、主修学士学位,且完成辅修全部学业要求,可授予艺术学辅修学士学位,学位信息标注于主修学位证书,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
二、培养目标
本项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富有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系统音乐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实操技能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毕业生可面向文化单位、演艺团体、企事业单位文艺部门、艺术培训机构、中小学美育岗位,从事音乐基础教学、声乐/器乐表演、合唱指挥、音乐活动策划、音乐创编、新媒体音乐内容创作等相关工作。
三、毕业核心能力要求
完成本项目学习后,学生需具备以下综合能力:
1.思政人文素养:坚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文艺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良好人文底蕴、审美情操与职业道德;
2.音乐教育能力:熟练掌握基础乐理、视唱练耳等专业基本功,熟悉奥尔夫、柯达伊等主流国内外音乐教学法,掌握教育学、心理学与音乐教材教法,可独立开展基础音乐教学;
3.舞台表演与指挥能力:具备声乐、钢琴/器乐独奏、重奏、合唱演绎能力,掌握合唱编排与基础指挥技能,搭配形体舞蹈训练提升舞台综合表现力;
4.音乐创作与制作能力:掌握和声、民族民间音乐、配器基础,可独立完成歌曲编创、小型乐队编配,熟练运用电脑音乐软件完成音频编辑、制作;
5.理论研究与文字创作能力:通晓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具备文献检索、音乐论文写作、艺术赏析、音乐活动策划文案撰写能力;
6.综合拓展实践能力:掌握新媒体音乐节目创作、直播艺术指导相关技能,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具备团队协作、活动组织、沟通公关与终身自主学习能力。
四、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一)主干学科
音乐与舞蹈学
(二)核心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基础和声、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及名作欣赏、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外国民族音乐
(三)课程模块设置
1.专业基础课:基本乐理Ⅰ/Ⅱ、视唱练耳Ⅰ/Ⅱ、形体与舞蹈Ⅰ/Ⅱ、合唱与指挥基础Ⅰ/Ⅱ
2.专业核心课:基础和声Ⅰ/Ⅱ、中外音乐史、中外民族民间音乐
3.专业选修课(分声乐/钢琴/器乐方向选修):器乐系列、钢琴系列、声乐系列、电脑音乐制作、简明配器
4.通用素养课:艺术概论、论文写作
5.创新创业课程:新媒体节目创作、直播艺术指导
6.辅修学士学位专属实践: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仅修读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必修)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对象
beat365中文官网2025级全日制普通在籍本科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对音乐专业具备浓厚兴趣或拥有声乐、器乐等相关特长;
3.每名学生在校期间仅允许修读1个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不可同时申报多个辅修项目;
4.辅修开班门槛:报名人数满20人方可单独开班授课。
(三)时间安排
1.5月25日前:本招生简章于音乐学院官网公示,同步报送教务处备案;
2.6月10日前:学生自主阅读学校辅修管理办法、本专业培养方案,填写《beat365中文官网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提交至音乐学院教学办公室;
3.6月16日前:音乐学院完成材料审核、专业特长考核与录取工作;若报名人数超出计划,将另行公布遴选考核细则。
(四)授课安排
授课统一安排在周末、寒暑假等课余时间,由音乐学院专任教师授课,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全程记录课程成绩、学籍档案。
六、学分、学费标准
(一)学分配置
1.音乐学辅修专业:总学分44学分(理论教学30学分,实践教学14学分);
2.音乐学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52学分(理论教学32学分,实践教学20学分,含8学分毕业设计/论文)。
(二)收费标准(依据学校统一规定)
1.初次修读课程:100元/学分;
2.毕业设计(论文):160元/学分;
3.课程重修、论文补做:80元/学分。
七、证书与学位授予规则
(一)仅修读音乐学辅修专业(44学分)
1.修满44学分,且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主修学士学位证书:发放beat365中文官网辅修专业证书;
2.修满44学分,但仅取得主修毕业证、未获得主修学士学位:仅发放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任何辅修学位;
3.未取得主修毕业证书:暂缓发放辅修专业证书,待主修返校重修取得毕业证后,方可申领。
(二)修读音乐学辅修学士学位(52学分)
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授予艺术学辅修学士学位:
1.顺利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2.修满52学分,完成全部课程、实践环节及毕业设计(论文),达到辅修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全部要求;
3.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相关管理规定。
| 备注: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相关信息直接标注于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内;若未取得主修学位,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仅发放辅修专业证书,不受理后期补授申请。 |
八、报名流程与材料
1.领取表格:至音乐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beat365中文官网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2.填写申请:勾选“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写明申请理由,本人签字;
3.逐级审批:依次经主修班级辅导员、主修学院审核签字盖章,提交音乐学院;
4.学院考核录取:音乐学院组织专业审核/特长考核,出具学院审核意见;
5.教务处备案: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存档,表格一式两份,音乐学院留存原件,教务处留存复印件。
九、其他说明
1.本项目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考核管理、重修管理等未尽事宜,统一按照《beat365中文官网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应科院教字〔2021〕36号)执行;
2.课程教材、教学场地、师资配备、实践活动组织均由音乐学院统一统筹安排;
3.学生修读期间需兼顾主修与辅修学业,合理规划课余时间,保证两门专业学习质量。
咨询方式
咨询学院:beat365中文官网音乐学院
咨询地点:音乐学院教务科218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00